美国各州议员在最高法院裁决之前解决堕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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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高法院作出裁决之前,限制或保护堕胎的措施正在美国各州立法机构泛滥成灾,这可能会改变 50 年来支配堕胎做法的法律框架。

根据捍卫堕胎权的古特马赫研究所的数据,在过去的一个半月中,46个州共出台了1,844项与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及权利有关的规定。

共和党领导的南部各州的立法者已经出台了收紧堕胎限制的法律,而民主党统治州的立法者则提出了保护妇女决定权的措施。

立法狂潮发生在保守党主导的最高法院因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提名三名法官而准备废除 “罗伊诉韦德” 的时候,这是一项标志性的1973年决定,将堕胎作为一项宪法权利。

在 1992 年的一项名为 “计划生育诉凯西” 的判决中,法院保障了妇女在胎儿在子宫外存活之前进行堕胎的权利,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 22 至 24 周之间。

9 月,美国最高法院以 6 比 3 的比例占保守派多数,在大多数妇女甚至不知道自己怀孕之前,拒绝阻止德克萨斯州禁止堕胎的法律。

去年 12 月,在对密西西比州法律(该法将在 15 周后禁止大多数堕胎)进行口头辩论之后,法院的保守派多数成员似乎不仅倾向于维护法律,而且倾向于拒绝 “罗伊与韦德”(电影)。

最高法院预计将在6月处理密西西比州案的裁决。

宗教和保守派右翼成员持乐观态度。

反堕胎组织苏珊·安东尼·李斯特的苏·利贝尔说:“我们希望最高法院很快承认每个州的人民都有权颁布保护未出生儿童及其母亲的法律。”

计划生育总裁亚历克西斯·麦吉尔·约翰逊(Alexis McGill Johnson)表示,法院的迹象为政客们 “推进自己的违宪禁令开了绿灯,从而减少了各州、各地区获得堕胎的机会。”

-爱达荷州限制性立法-

根据古特马赫研究所的数据,1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美国50个州中的41个州实行了堕胎限制。

在密苏里州,一项法案将禁止在异位妊娠(子宫外怀孕,主要是在输卵管中怀孕)的情况下进行堕胎,尽管它们不可行并危及母亲的健康。

密苏里州的另一项措施是禁止出州旅行堕胎。

这些法律目前还处于初步阶段,必须由两院通过并由州长签署。

其他州限制堕胎的立法进展得更快,其中一些人提到了德克萨斯州的法律,该法律授权公众在子宫内检测到心跳后起诉进行堕胎的医生或任何为堕胎提供便利的人。

这些公民可以因提起民事诉讼而获得 10,000 美元的奖励,这引发了人们对国家如何促进人们自己执业的批评。

爱达荷州议员上周通过了一项法案,该法案也是基于德克萨斯州禁止怀孕六周后堕胎的法案。它允许 “未出生的孩子” 的亲属对堕胎提供者提起诉讼。

该法案正在等待共和党州长布拉德·利特尔的签署。

与德克萨斯州法律不同,如果警方向当局提交报告,爱达荷州法案允许强奸或乱伦的例外情况。

密苏里州、俄克拉荷马州和威斯康星州也在制定类似的法律

-佛蒙特州的全民公决-

爱达荷州法律通过两天后,邻国华盛顿的民主党州长杰伊·英斯利签署了一项法律,禁止对进行堕胎的医生、护士或其他医护人员提起诉讼。

英斯利说:“我们知道这项法律是必要的,因为对于人们几十年来享有的选择自由来说,这是一个危险的时刻。”

佛蒙特州东北部走得更远,议员们通过了一项州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了堕胎和避孕权。

它将在 11 月的中期议会选举期间进行全民投票,预计将通过。

根据计划生育组织的数据,包括加利福尼亚州、科罗拉多州、康涅狄格州、马里兰州和新泽西州在内的多个州正在考虑采取100多项保护堕胎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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